网站地图| Google| XML

您好,欢迎来到烟台旭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!

烟台旭升钢结构,烟台钢结构,烟台钢结构工程,烟台管桁架工程,烟台网架工程-烟台旭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

拥有钢结构专业施工贰级资质

一家钢结构生产、安装、设计为一体的专业钢结构公司
服务电话:13280926999
联系我们

联系人:邵传鹏
电话:13280926999
地址: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经济开发区湖北路35号

当前位置:首页 > 新闻中心 > 行业动态

钢结构施工材料有哪些要求?

浏览: 26 发布时间:2022/08/27

1、钢结构施工中使用的钢材、焊接材料、涂料、紧固件应具有质量证书,并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标准。
2、进厂原材料除出厂质量证明外,甲方、监理见证、现场见证取样、送样、检验验收,并按合同要求和现行有关标准做好检验记录,并向甲方和监理人员提供检验报告。
3、在钢结构施工过程中,如发现原材料有问题,应由检查人员和主管技术人员进行研究和处理。
4、材料替代应由制造单位提前申请附有材料证书(技术验证表),经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替代。
5、严禁在钢结构施工中使用皮肤脱落或焊芯生锈的焊条、湿块或熔化的焊剂和生锈的焊丝。用于螺栓焊接的螺栓表面不得有裂纹、条纹、凹痕和毛刺。
6、焊接材料应集中管理,建立专用仓库,仓库应干燥,通风良好。
7、螺栓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室内。高强度螺栓的入库验收应按照现行标准《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设计、施工验收规程》JGJ82的要求进行。严禁使用腐蚀、污染、潮湿、损坏和混合的高强度螺栓。
8、山东钢结构施工涂料应符合设计要求,并存放在专用仓库内,不得使用过期、变质、结块失效的涂料。

相关标签: